关千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智慧
工地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智慧工地评价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编号为DB33/f 1258-2021,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5日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千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 J 3 号)的要求,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评价方法,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相关智慧化管理,智慧技术及系统。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0号;邮编: 310012, 邮箱:9284861@qq.com) , 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台州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参编单位: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中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晔建设有限公司
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紫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0.1 为规范智慧工地评价, 提高施工现场智慧技术应用水平,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智慧工地评价。
1. 0. 3 智慧工地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1 智慧工地smart construction site
采用数字化技术,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实施智能化管理的工地。
2. 0. 2 智慧工地功能项smart construction site function item
对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感知采集、判断处置、统计分析以满足管理需要的属性。简称功能项。
2. 0. 3 智慧工地信息项smartconstruction site information item
对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进行管理所需的数据字段。简称信息项。
2. 0. 4 智慧工地实施数据smartconstruction site implementation data
智慧工地应用在工地实施后产生的记录。简称实施数据。
2. 0. 5 智慧工地人员smart construction site personnel
建筑工地中纳入智慧化管理的人员。
2. 0. 6 智慧材料物资smart materials
建筑工地中纳入智慧化管理的材料物资。
2. 0. 7 智慧机械设备intelligent mechanical equipment
3. 0.1 智慧工地评价应覆盖完整建筑工地施工活动的全过程。 3. o. 2 智慧工地评价应在基本指标、一般指标和优选指标三类评价指标得分汇总为评价要素实得分值的基础上,加权汇总得出总得分。
3. 0.3 智慧工地评价总得分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慧工地评价应得总分由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相关智慧化管理、智慧技术及系统六个评价要素加权汇总确定,为130分。
2 评价要素权重应符合表3.o. 3-1和表3.o. 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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