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秀平安工地”考核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区)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并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评分表》。
2.填写注意事项:(1)“创优目标”,指是否计划创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优质工程;(2)“建设进度”,指房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主体结构验收,市政工程已完成工程量80%及以上;(3)“备注”:可填写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3.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意见写明考核得分、是否推荐上报;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意见写明是否推荐上报。如建设主管部门有相关推荐上报文件的,“考核申请表”中可不再签署意见。
4.本表一式一份,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省建设厅。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秀平安工地”考核申请表
承诺 本企业承诺申请“优秀平安工地”考核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接受取消考核资格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的处理。 承诺企业(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一、工程基本信息 |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房建/市政 | ||||
工程地址 | 创优目标 | |||||
建筑面积(m2) | 合同造价(万元) | 开竣工日期 (年月) | ||||
施工许可证号 | ||||||
二、企业基本信息 | ||||||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职称 |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名称 | 项目总监 | |||||
设计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三、“优秀平安工地”自评情况 | ||||||
企业自评分 | 分 | 有无“重点扣分”情形 | ||||
建设进度 | ||||||
四、考核推荐意见 | ||||||
县级建设 主管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建设 主管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省建设厅 省平安办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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